
依据《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初中学生学籍办理实施办法的告诉》(津教委[2014]8号)文件要求,结合沿海新区初中教育实践,现将2019-2020学年度第二学期初中转学要求告诉如下:
一、转学目标
要求转入塘沽、汉沽、大港、油田的七、八年级契合条件的学生。
二、挂号审阅时刻
2020年1月1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三、挂号审阅地址
在就近校园挂号,详细拜见附件表格:转学学生挂号地址。
四、审阅资料提交
(一)沿海新区户口(含蓝印)学生应提交的资料:
1.学生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自有住宅房本(或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件,如有户口没有自有住宅,供给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
(二)沿海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提交的资料:
1.法定监护人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学生户口本(法定监护人须在同一户口本上)
3.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的务工工作证明(工商营业执照或依法签定的劳动合同);
4.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交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5.法定监护人在转入区域合法居所证明(房本、购房合同及契税完税证明或房子租借挂号存案证明)。
五、需求留意的几点
(一)如经审阅资料不齐,或不能在指定时刻来审阅的,一致于2020年2月3日上述工作时刻到天津师范大学沿海隶属校园(地址沿海新区庆盛道与西月道交叉口西侧)补审。学生转入校将于2月5日18:00前告诉学生签到。
(二)新区教体局将联合新区公安、房管等部门对学生所报佐证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虚伪证件信息或学生不是正常在籍生,不予转学,学生须回来学籍所在校就读,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此告诉终究解释权归沿海新区教体局中学教育室一切。
特别提示:转学学生挂号地址纷歧定为接纳校园,教体局将依据学生房户信息和学位状况统筹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