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拓宽培训师假充教师,在教室内猥亵初中女生获刑三年
拓宽培训师假充教师,在教室内猥亵初中女生获刑三年
南都讯 记者方军 四川宜宾一男人宋某某,在校内发放学生军训衣物时,见一初中女生独自来收取,遂将教室门关上,谎报自己是教师,让女生在教室里试衣服,在其替换衣裤过程中施行猥亵。宋某某因犯强制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提出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据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被告人宋某某,男,1992年出世,原系宜宾市某拓宽练习公司员工。
2018年8月31日10时35分左右,宋某某在宜宾某校园初中部B103教室内发放学生军训衣物时,见初三学生被害人罗某 (女,2004年出世)独自一人前来收取军训服装,遂将教室门关上,并谎报自己是教师,让罗某在教室里试军训服装巨细。宋某某在罗某替换衣、裤过程中,用手摸其腹部、腿部、臀部、阴部、胸部等部位,对罗某1施行猥亵。
罗某收取军训服装后遂向教师奉告其被猥亵事宜,然后案发。2018年8月31日下午,宋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承受查询,但未照实供述其作案现实。
警方查询后,有医疗证明证明被害人罗某经确诊系外阴充血,处女膜完好。警方还依法调取该校园一楼过道和军训服装申领处教室内的监控视频材料。监控视频记载了被告人宋某某作案通过。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宋某某犯强制猥亵罪一案,于2019年4月3日做出刑事判定。被告人宋某某以其他办法强制猥亵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宋某某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之规定,判定:被告人宋某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原审被告人宋某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查明的现实和依据与一审共同,对一审确定的现实和依据予以承认。法院判决,原判确定的现实清楚,依据确实充分,科罪量刑正确,审判程序合法,所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修改:方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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