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留意!河北省教育厅等3部分最新告诉来了】小河看河北 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分转发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校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的告诉,并结合我省实践,提出具体要求。告诉指出,严厉执行住宿费退费要求。住宿费每学年按10个月(每学期按5个月)核算。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应根据学生实践在校住宿时刻计收住宿费。在校住宿时刻缺乏一个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个月核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核算。剩余部分交还学生。更多内容(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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