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要闻 → 正文

四、办理程序

时间:2018-09-18 19:36:43  阅读:9489+ 来源:本站原创 编辑:牛萌萌
导读: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下一篇:郁金香

“如果发现本网站发布的资讯影响到您的版权,可以联系本站!同时欢迎来本站投稿!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本类推荐
栏目热点